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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ngyijun 2007-1-12 20:28

妊娠期常用药物

市场上的药物品种繁多及妊娠期的特殊性,使临床医师在妊娠期用药的复杂性增加。为叙述方便,将常用的若干药物分别介绍如下。

1.抗感染药物  在妊娠全过程中孕妇发生细菌性、真菌性、寄生虫或病毒感染的机率并非罕见。

(1)抗生素  大部分的抗生素属于A类或B类,一般来讲对胚胎、胎儿的危害小,可安全应用。但有些抗生素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要引起足够重视。如链霉素、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对听神经有损害;氯霉素可导致”灰婴综合症”;四环素可致乳牙色素沉着和骨骼发育迟缓;呋喃妥因可能导致溶血;磺胺类药物在胎儿体内与胆红素竞争蛋白,可能导致核黄疸.这些药物妊娠期不宜应用。(2)抗真菌药  妊娠期患真菌性阴道炎较常见,应用克霉唑、制霉菌素,未见对胎儿有明显不良影响。但灰黄霉素可致连体双胎;酮康唑可对动物致畸,虽人类中无证据,如孕妇确有应用指征(如真菌性败血症危及孕妇生命),需衡量利弊作出决定,本品可分泌到乳汁,增加新生儿核黄疸的机率,应慎用。

(3)抗寄生虫病药  滴虫性阴道炎更为常见,对硝基咪唑类如替硝唑、甲硝唑的应用,有争议。甲硝唑在动物有致畸作用,但临床未得到证实,1987年Rosk报道1020例孕早期应用甲硝唑未发现不良反应,认为安全性大,将其归为B类药物,孕早期不用为宜,孕中、晚期可选用。抗疟原虫的奎宁致畸作用较肯定应禁用;而氯喹的安全性相对大些,在东南亚疟疾高发区用的机会多,利大于弊。

(4)抗病毒药  病毒感染的治疗中,抗病毒药物的安全性,临床资料不多。如利巴韦林(病毒唑ribavirin,RBV),阿昔洛韦(acyclovir),阿糖腺苷(vidarabine),更昔洛韦(ganciclovir)等可用于重症全身性病毒感染。据报道某些孕期病毒感染可引起胎儿宫内感染,导致流产、畸形、胎死宫内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新生儿期感染或青春期发育障碍。我国资料,急性黄疸性肝炎在晚期妊娠时早产率为43%,死亡率为48%,新生儿窒息率为15.7%,均高于对照组。Bortolotti等报道14例母婴垂直传播的丙肝病儿虽无临床症状,但GPT均升高1.5~10.5倍,HCV-RNA均阳性。长田等报道中1例感HCV病儿生后2个月持续肝功能异常,肝活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慢性肝炎,HCV-RNA持续阳性,呈中~高值.因此,孕期是否应用抗病毒药治疗值得进一步探讨。

2.强心和抗心律失常药  大多数对胎儿是安全的,常用的洋地黄制剂,能迅速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但一般治疗量,尚未见有对胎儿不良影响的报道,而且近年开始用地高辛及抗心律失常药物如奎尼丁、利多卡因等治疗胎儿宫内心动过速、心律失常,并取得疗效。

3.抗高血压药  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药如普萘洛尔常用于治疗妊娠期心动过速,迄今无致畸的报道,阿替洛尔、美托洛尔等药虽在英国被广泛应用,但有关对孕妇及胎儿的安全性临床资料很少。α受体阻断药如哌唑嗪等虽为治疗轻、中、重度高血压及肾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之一,但因其对孕妇与胎儿的安全性缺乏证明,故孕期不宜选用;中枢性抗高血压药如甲基多巴,可乐定等列为C类药,孕期慎用;钙拮抗药如硝苯地平及血管舒张剂如肼屈嗪也属C类药物,而卡托普利、甲巯丙脯酸在动物中有杀胚胎作用,孕期应用有致畸或(和)致胎儿生长迟缓作用,应不用;新型的不含巯基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如螺普利(spirapril)既是第一线降压药,也是治疗心衰的一线药物,孕期可慎用;既往曾用噻嗪类利尿药作为降压之合并用药,近年多不赞同此法,一方面是早孕期用药有致畸可能,氯噻嗪、氢氯噻嗪均为D类药;另一方面用药后可引起水、电解质平衡失调。

4.抗惊厥药  常用的水合氯醛,未发现不良作用;适量应用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症,未见对胎儿有不良的影响,但必须严格掌握剂量,目前临床资料表明,日总量在20~25mg,对母婴是安全的。但要监测,否则可出现中枢神经抑制及神经肌肉传导阻断,而发生危险。而临床最常用的抗惊厥药是苯妥英钠,但有争议。一方面实验室及临床资料均证明,长期用药可致畸;分娩过程用对新生儿有程度不同的抑制作用;另一方面应用此药抗惊厥可获得显著疗效。故要权衡利弊决定用否。

5.平喘药  氨茶碱类治哮喘的药,仍为临床常用药,但应注意剂量和用药时间,它属于C类药;近年应用β拟交感药如特布他林(间羟舒喘宁)疗效较满意,且对胎儿相对而言安全,属B类药.而当急性发作哮喘时,皮下注射肾上腺素也末见明显不良影响,但要及时停药,不可长期应用。

6.降血糖药  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围产儿死亡率由60%左右下降至3%左右,主要原因是胰岛素问世并成功用于糖尿病患者的妊娠期。但因孕妇糖尿病的临床过程较复杂,至今母婴死亡率仍处于高危妊娠中较高水平。药物治疗时,不用磺酰脲类降血糖,如甲苯磺丁脲有致畸作用的报道;苯乙双胍(降糖灵)可使新生儿黄疸加重;这些药物均属D类药;而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对胎儿的不良影响缺乏临床资料,也为孕妇禁用药物。胰岛素为B类药,安全性大,不能通过胎盘,动物试验无致畸作用,是目前最常用的降血糖药。

7.止吐药  早妊期的妊娠呕吐有些病人需要治疗,偶而短期应用危害不大,但要选择用药,D类药禁用;C类药如吩噻嗪类(氯丙嗪、异丙嗪等)应慎用;美克洛嗪和塞克利嗪为哌嗪衍生物属于B类药,流行病学调查及动物试验均未发现致畸作用。

8.肾上腺糖皮质激素   泼尼松、泼尼松龙属B类药,而地塞米松被列为C类。在动物实验表明孕小鼠产生腭裂之发生率增加,然而孕妇中未发现有致畸作用。

9.性激素类药   妊娠期间雄性激素和女性激素均应不用,因可引起男婴女性化,女婴男性化,孕早期用乙烯雌酚可致女孩青春期后的阴道腺癌、透明细胞癌的发生。习惯性流产应通过测基础体温(BBT)或测定孕酮等确定是由于孕酮不足而引起流产者,应用天然的孕激素,黄体酮保胎,且不宜大剂量,时间也不宜过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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